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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章 剥了他们的头皮

    第50章 剥了他们的头皮
    “我也是……!”
    黛丝的字迹,清丽娟秀,唯独这三个字,写得歪歪扭扭。
    这样的字迹,流露出这个女孩写下这三个字的时候,心情是多么慌乱、多么纠结、多么慌张……!
    “这小洋妞,不会来真的吧?”
    “难道真给维克那家伙当女婿……那不就矮了一辈?”
    阿祖愣了半响,最后才拆开爱伦·坡的信。
    “李,你离开后,整个三藩市也乱成一团糟!”
    “这都是你计算好的,对不对?”
    “几乎所有人都知道,老卡梅伦和保罗,还有很多卡梅伦,都死了。但没人关心老卡梅伦怎么死的,除了我!”
    “我去了现场,通过老卡梅伦和保罗血液喷射的方向,大概确认了枪手的狙击位置。”
    “我站在狙击手最有可能的位置上,但这里距离老卡梅伦和保罗,绝对已经超过了800码!”
    “我不清楚狙击手是怎么做到的。据我所知,在此之前,全世界最远的射杀记录,也没有超过500码。”
    “而且,我还找到了打断铁笼锁头、释放出雄狮的那颗子弹碎片。我非常确定,这颗子弹绝不是出自任何兵工厂,而是纯手工打造,正如那支射程超过800码的枪!”
    “虽然和毒杀小卡梅伦市长的手法完全不同,但直觉告诉我,这两个案子,都是同一个人做的。”
    “别问我为什么。如果你非要问,那我只能说,这两个案子,都完全超出了我的认知范围。而且,那个凶犯将现场都清理得异常干净,没有留下任何线索。”
    “我已经做了私家侦探二十年,经历过上百起案件,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犯罪天才。他不仅思维缜密、准备充分,而且极为精准的抓住了稍纵即逝的杀人时机,下手绝对狠辣凌厉,毫不拖泥带水。”
    “我从未遇到过这样的犯罪高手。小小的三藩市,应该不可能同一时间里,出现两个疯狂的杀人天才,对吧?”
    “我找不到那个凶犯。或者说,我猜到了他是谁,但找不到任何证据!”
    “很幸运我找不到任何证据,否则,我一定也已经死了,对吧?”
    “老卡梅伦虽然死了,但他的小儿子,那位丹尼尔·卡梅伦少校,将来会是一个大麻烦!”
    “丹尼尔不仅仅是现役游骑兵少校,有一大批长期在老卡梅伦和他手下服役的精锐老兵。更重要的是,他有一位好岳父——乔治·菲利普斯准将!”
    “顺便说一句,在天使一般美丽善良的薇薇安小姐关照下,我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。”
    “报社的筹建工作很顺利,已经招募到了必要的人手,但订购的机器设备,大约还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到位。”
    “至于青霉素的事情,我写了不少信寄去东部,但要等到回音,也还要很长时间,希望能为你招纳到真正的人才,尽快将青霉素投产,给无数人带去福音。”
    “关于湾区银行和那位罗斯先生,我已经调查到了不少黑料,也掌握了一些证据。我只能说,这个贪婪的犹太佬,活该被你搞臭搞垮。我会继续深入调查,最后将他钉死在道德和舆论的十字架上!”
    “在这封信的末尾,我想说,很庆幸能成为你的朋友!”
    “ps:相比于老卡梅伦的死,我对那支射杀他的枪,更感兴趣!别忘了,我也曾是个军人,我有预感,那支枪和创造那支枪的人,会给未来的战争,带来革命性的变化!”
    阿祖收起信,嘴角勾勒出一丝笑容:“不愧是诗人和小说家,这家伙,阴阳怪气的,暗戳戳的点我呢!”
    “一位将军岳父?这事情,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!”
    然后,顺手拿起这些天来的报纸,仔细解读这段时间的时局变化。
    ——
    几天后,傍晚,正在和老杰森收集洗矿机中的黄金,阿晏突然跑了过来报信。
    “阿祖,上次……上次那些印第安人,又来了!”
    “来了有多少人?”
    “三十来个,都骑着马!”
    “叫上老马,去会会他们!”
    阿祖在湖水中洗干净手,带着马丁内斯和二十多人,沿着河道走向山谷入口。
    片刻之后,果然见到上次的血鹰,当头领着三十来人,正不紧不慢的勒马而来。
    和上次不同,这次,队伍中还多了三个满脸沧桑、头发白的老头儿。
    看他们的样子,老头儿们已经很老了,三个人也凑不齐一口牙!
    “来自遥远东方的兄弟,我又来了。族中的长老们,对你很感兴趣,要和你谈谈!”
    隔得老远,血鹰就冲着阿祖打着招呼。
    自从上次喝过一顿酒,血鹰对待阿祖的态度,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    今天再见面,仿佛就是多年的老朋友一般热情。
    “血鹰,我的兄弟,我天天盼着你什么时候回来!”
    “欢迎你们,欢迎尊敬的黑脚族长老!”
    阿祖带人列队,恭恭敬敬的将黑脚族一行人,迎入了营地当中。
    二十多个黑脚族人,尤其是那三位长老,对营地中的一切都非常好奇。
    特别是那几台喷吐着黑烟的蒸汽抽水机和洗矿机!
    在营地中央最大的板房当中,阿祖让人摆下了最丰盛的宴席和美酒,招待这些黑脚族人。
    吃好喝好之后,已经是深夜,几乎所有的黑脚族人,已经被灌得五迷三道。
    这个年代的印第安人,并没有掌握酿酒技术,就像从欧亚大陆上传播过来的各种疾病一样,他们对酒精天生并没有多少抵抗力。
    但这些生长在荒野上、崇尚自由的部落民,偏偏喝过一口之后,就爱上了这种血流加速甚至沸腾的感觉。
    又菜又爱喝!
    夜已深,阿祖正准备安排他们去休息,有什么事情,明天再谈。
    “嘭……!”
    就在这个时候,高高的哨塔之上,突然响起了枪声。
    “嘭、嘭、嘭……!”
    几乎就在同时,木墙之外,响起了乱七八糟凌乱的枪声。
    “是匪帮,匪帮……!”
    哨塔之上,有人中枪,从十来米高的地方,一头栽了下来,眼看是活不了了!
    喝得有点晕乎乎的阿祖,瞬间清醒过来。
    “阿晏、哈雷……快让所有人,上墙!”
    “杰森,老马,去把我们的蛋抬出来,分给所有人!”
    瞬间清醒过来的,不止是阿祖,还有倒了一地的黑脚族人!
    他们生活在荒野之中,对危险有近乎直觉的反应。
    飙升的肾上腺素,让所有黑脚族人,都在醉酒状态下瞬间清醒,第一时间抓起了身边的弓箭和石斧。
    血鹰一跃而起,充满警惕的问道:“李,发生了什么事?”
    “匪帮……!”
    “该死的,我要剥了他们的头皮……!”
    (本章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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