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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60

    遇见你,欲见爱+爱,伦敦 作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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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子,是我未来永远不会忘的回忆。

    lucas也在我服役完的那个周末,飞到台湾来找我,再次回到我们当初第一次相聚的城市,约在他家附近那间星巴克咖啡馆,是我们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。他还是跟过去一样,点了两杯热拿铁放在两人的面前,在我开口要跟他说我準备出国的事情前,他把他手机也放到桌上。

    「打给我!」

    「蛤?打给你干嘛,你不是就在我面前,干嘛打给你?」我非常疑惑的看著他,不懂他為什麼突然要我打给他。

    「打给我看看!」

    「喔……」

    不解他要我做的这件事意义是什麼,明明就已经面对面见面,不是用电脑视讯,却还要我打电话给他。想著他这样做,该不会是要玩偶像剧老梗,两人面对面还要拿著手机讲话的桥段。拿起我的手机,好友通讯录裡的第一个名字,依旧是「lucas」,即使这段时间加了其他朋友名字,但从来都没有超越这个名字,打开通讯录总是第一眼就看到他的名字。

    按下他的名字拨号,我看到放在桌上lucas手机萤幕上,显示「小猪宇」三个字,看得当下瞪大眼睛倒吸一口气,眼前这人居然把我的名字打成这三个字,真是太过分,太讨人厌了吧!

    认识这麼久,就是不改叫我小猪这绰号的习惯,眼带兄狠的瞪著眼前的他,没想到他看了,还很无所谓的回应我的眼神。当我听到他手机用扩音播出的音乐,反而傻眼愣住,这首我熟到不能再熟的歌曲,正从他的手机播出。

    他跟著哼著其中那句「you bsp;bsp;on me like 1 2 3, i’ll&here……」,上一秒,看到他把我设定的名称,还眼带杀气看他,下一秒,因為他设定bruno mars的这首「bsp;on me」当成我的来电铃声而愣住,愣住傻眼看著眼前的他,难以相信这世界上怎会有这麼巧的事情发生。

    「之前意外听到这首歌,觉得很适合你,我就设成你的来电铃声。在新加坡,每天都很期待听到这首歌响起,今天,终於让我听到了。过去你说,希望我们只当朋友就好,而我也当了你一年的朋友,我想要像这首歌的歌词说的一样,当一个可以让你依靠的朋友,你有事情儘管找我,就像数著123这麼简单,我随时都在这裡让你找的到。未来,我不只要继续当你的朋友,还要当像朋友一样的男朋友,我相信,我们可以互相给对方最好的依靠,走到永远的未来。林宇杰,我依照约定回来了,你是不是也该给我那欠了一年的答案呢?」手机结束与「lucas」的通话,lucas对我说了这段话。

    「你打给我。」我也把我的手机放到桌上,等著他打给我。

    「这……?」当lucas拿起手机打给我,我手机也播著同一首歌,换他惊讶说不出话。

    「你还记得,以前有一次你来找我,我去附近学校操场跑步的事情吗?」

    「嗯,记得,在我们去高雄玩之前。」

    「那天我在跑步时,刚好就在听bruno mars的这张专辑,听到这首歌时,当下就有一种感觉,到底谁会是那个对我唱这首歌的好朋友,谁可以让我依靠。下一秒,看到你在操场旁边等我。虽然当下不想承认,但后来不自觉的把这首歌,

    设為你的来电铃声。那时候你对我非常好,好到让我错觉我不只是你的朋友而已,但你什麼都没说,我只能不断自我催眠只是好朋友而已。不只给了我很大的依靠,还给了我很多温暖记忆,感觉你就像歌词裡说的人一样,告诉著我可以放心的依靠你。也曾幻想,有天你会对我唱这首歌,我可以成為让你依靠的对象。」

    「没想到,我们两这麼有默契,今天你也听到我唱给你听,唱得还不错吧?」

    「我比你早就用了,算一算也一年多,所以是你学我!」

    「没关系啊,不管是你学我,还是我学你,至少我们现在一样就好。」

    一年前,在新加坡机场的一句约定,一年后,当这个男人依约回到台北找我时,我却跟他说,我要离开台湾去更远的地方。分开的这段时间,我瞒著他申请了国外的学校,準备在结束这一年军旅生活,飞去英国读书,这一切,一直等到这一刻我才跟他说。

    「新加坡跟英国的距离,比新加坡跟台湾还远喔,你确定吗?」

    「这一年,我都用行动表示了,你还怀疑吗?」

    「但距离更远,什麼事都更难说萝!」

    「你什麼时候办好的,為什麼不跟我说?」

    「我现在跟你说了啊!」面对他的责问,我只用一个简单的微笑。

    「你故意的。」

    「嘻!至少比某人好喔,我有提早说,不像有人当初是要出发离开台北才说。」

    「你……」

    「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多久,所以你还是别等了啦,直接在新加坡找一个比我还好的对象在一起。」嘴裡说得洒脱,其实心裡并没有这麼洒脱。

    「谁说我要等了,我不要再等下去了。」虽然我嘴裡说要他不要等我,但他说出这句话,我的心有种酸酸的感觉。

    「嗯。」喝了口咖啡,心想,既然你不想等了,那我也没什麼好说的了。

    「我决定跟你去英国,这样你就再也没有藉口可以拒绝我了。」手拿著装咖啡的马克杯,杯缘靠在我的嘴边,还没放到桌上,此时此刻,从他嘴裡听到让我非常意外的话。

    「你疯了吗?跟我去英国,那你现在的工作呢?」

    「工作再找就有,但是你,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你。」

    听著他如此洒脱的决定,心想,这种对白大概只会出现在偶像剧裡面,怎麼在现实生活中会让我听到呢?对於不是偶像剧裡主角的我,并没有像剧裡的主角很感性的回应,反而是泼冷水般的问了他。

    「你都几岁了,突然辞职去英国,没有人要你怎麼办?」

    「林宇杰先生,在下我目前才31岁,还没到中年转职危机好吗!以我目前的存款要在英国养你一定够,就算我找不到工作,我就在家裡负责煮饭打扫等你回来啊。」

    「这……好像佣人育!」

    「那你有看过这麼帅的佣人吗?」

    「是……是也没有啦!」不过在某种影片裡,似乎会有这样帅气的男佣。

    「你以前还不是在家裡等我下班,等得也很甘愿,现在我们只是调换而已!」

    看著眼前的他,微笑露出他洁白牙齿,往下是好看的阳光麦色肌肤,衣服袖口的结实手臂肌,胸前微凸撑起衣服的胸肌,印象中,更下面是凹凸有致的腹肌,再往下……

    他讲话的时候,我却在心裡想著某些画面,脑海中浮现成人影片中常出现的居家画面,一个男人只穿一件围裙,其他什麼都没穿在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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